新修订的《文物保护法》正式施行 各界专家学者怎么看

来源:《中国收藏》杂志2025年4月刊
作者:宗 禾 责任编辑 / 赵玉国
2025-04-23 13:34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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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3月1日,新修订的《文物保护法》正式施行,并广受瞩目。近段时间,多位来自文博、考古等领域的专家学者针对此次修订,结合自身工作实际,通过媒体分享了深刻见解,共同探讨如何借新法规之力推动文物保护与利用迈向新高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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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体现了我国文物整体性、系统性保护的加强,有助于深入发挥文物价值。

 
文博机构:
提升服务与传承水平
 
褚晓波(上海博物馆馆长):夯实收藏根基 创新利用形式
 
“ 先调查、后建设 ”“ 先考古、后出让”等制度,从源头上为文物保护筑牢了防线。这意味着博物馆在未来接收相关文物时,其来源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将更有保障。以上海博物馆为例,以往在征集文物过程中,偶尔会遇到文物背景信息模糊的情况。新法规实施后,通过规范的前期调查与考古流程,能让文物的出土、流转等环节更加清晰,为博物馆的文物收藏工作提供坚实基础。新修订的《文物保护法》大力推动文物活起来,鼓励博物馆提升服务水平,充分发挥馆藏文物作用。上海博物馆一直致力于举办各类高质量展览,像“丹青宝筏:董其昌书画艺术大展”曾吸引众多观众。
未来,依据新法规,博物馆将在展览形式创新、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方面持 续发力,比如利用数字化技术打造线上展览,让更多观众能跨越地域限制欣赏文物;开发更多融入文物元素的文创产品,传播文物背后的历史文化。
 
刘延常(山东博物馆馆长):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文物理念
 
近年来,我国博物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,馆藏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持续深入,博物馆已经成为展现源远流长、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的重要场所。新修订的《文物保护法》大力推动让文物活起来,充分体现文物由人民创造、为人民享有、被人民传承的理念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。
 
蔡惠尧(深圳博物馆副馆长):强化公共文化服务职责
 
新修订的《文物保护法》中关于博物馆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十分必要,这不仅契合法律规定,更是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应尽之责。一直以来,深圳博物馆积极 践行相关职责。在展览方面,每年引进多场国内外高水平展览,涵盖国内外珍贵文物展,为观众送上文化盛宴;同时依托自身馆藏策划特色展览,如“金木交辉——岭南金漆木雕、描金漆绘精品展”等。博物馆在文化教育活动上也成果丰硕,每年举办超200场活动,像“中国著名专家讲坛”等深受欢迎。未来,深圳博物馆将依据新法规,进一步提升服务,通过创新展览形式、丰富教育活动等,让文物更好地走向大众。
 
祝孔强(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副主任):开启文物数字化新时代
 
此次修订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加强文物数字化、信息化工作,意义深远。以数字化手段实现文物行业资源可呈现,以网络化手段实现文物保护工作可控制,以智能化手段实现文物管理决策更加科学化、有依据,将为推进我国文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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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古领域:
保障考古与文物安全
 
邓超(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司长):严守文物修缮原则
 
文物作为不可再生资源,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,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、保养、迁移时,必须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 原则,以此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这为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提供了核心准则。
 
金瑞国(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):强化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
 
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量大面广,保护任务重、压力大,新修订的《文物保护法》多措并举加强了保护。首先,明确保护要求,规定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登记公布,并作出标志说明,建立记录档案,明确管理责任人。其次,明确要求制定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,并纳入相关规划。再次,明确原址保护措施和相关审批程序,规定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保护措施,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;需要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,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。
 
任伟(河南省文物局局长):“考古前置”改写考古工作局面
 
由河南省文物部门总结的“考古前置”改革经验写入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。“考古前置”制度的明确,将有力改变过去基本建设工程中“边施工、边发掘”的考古工作局面,纠正多年来基本建设第一、文物保护第二的局面,能更好地保障考古工作的顺利开展,保护地下文物资源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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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物追索:
凝聚力量积极守护
 
钟鸣(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专职研究员):为文物追索提供法律支撑
 
新修订的《文物保护法》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对流失境外中国文物的追索权和有关程序,声明我国对于因被盗、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,保留收回的权利,且该权利不受时效限制。多措并举织密文物保护法网,完善法律责任,为我国开展文物追索返还提供有力法律支撑。
 
梁鹰(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):激发社会力量参与保护
 
此次修订明确国家健全社会参与机制,调动 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,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文化遗产保护。让法律实施各相关方都知晓 、理解、熟悉法律规定的内容,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落地实施,把历经沧桑留下的中华文明瑰宝呵护好、弘扬好、发展好。要将文物保护法纳入普法内容,利用国际博物馆日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,创新传播方式,加大宣传力度,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,调动 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。
 
 
遗产保护:
留住近现代建筑记忆
 
马国馨(中国工程院院士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):赋予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框架
 
新修订的《文物保护法》施行,使20世纪建筑遗产拥有了文物保护基本框架。对20世纪建筑遗产进行价值挖掘与阐释,不仅是对历史的致敬,更是为当下和未来注入文化自信的力量。
 
张路峰(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):完善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标准
 
20世纪是离我们最近的历史时期,这些建筑不应被轻视。20世纪遗产因身份不明经常遭遇破坏,尤其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,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被拆除。现有《文物保护法》主要针对文物,尚需完善20世纪建筑遗产的保护标准。此外,北京动物园等老建筑的设计精良,希望应将这些建筑纳入保护名录。
 
 
 
 
本文节选2025年4期《中国收藏》杂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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